几天前,祥芝某渔船出海发生渔民坠海死亡事故,相信有关部门将再一次将渔船出海安全提上议事日程,甚至再来一个“关于加强渔船出海安全工作的通知”云云,这不由使笔者想起去年12月份泉州渔港监督处向全市发出的第18号紧急安全通报,该通报公布了三起风浪造成的船员落水死亡事故。通报除列明事故原因是船员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更没有系安全绳外,还对渔船出海安全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其中最重要的要求是渔民出海作业要穿救生衣,要系安全绳。
渔船远在海上的确不便于检查,但安全问题靠检查是解决不了的。对于渔船出海渔民作业的安全规程,要说哪个船长哪个船员完全不知道不明白,那肯定不是事实。关键的问题在于船主、船长、船员的安全意识,尤其是船主。长期以来,渔船出事后私下赔偿了事避免牵扯其他方面甚至避免其影响区域安全工作的成绩,是造成这类事故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对于只顾赚钱而忽视安全的船主,一旦发生事故,要让他依法赔偿和接受处至到倾家荡产的程度,看谁还敢轻视海上作业安全。(寒 |